关于红旗街争创“市民满意路”的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区文明委《关于区领导和部门包街责任分工及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活动的方案》,做好红旗街争创“市民满意路”相关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争创工作,使红旗街真正成为“市民满意路”,直至成为邾城地区的“示范路”和“标杆路”。具体目标如下:
1、全线无暴露垃圾。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干净整洁,车辆摆放整齐,无堆积垃圾;绿化带无废弃物和纸屑、塑料袋、菜屑等;路面及设施无破损。垃圾容器完好、洁净,环卫作业工具摆放有序;
2、建筑立面整洁,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当街晾晒。无违规的广告、条幅、招牌。
3、经营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无乱堆乱放。
4、门前三包工作到位,机动车辆停放规范。
5、建筑作业文明,无路面污染,渣土运输规范,车体干净,无抛洒带泥。文明施工,施工规范打围,围墙干净整洁,出口整齐有序,无乱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工具,建筑垃圾。
6、认真承办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转的督办件,及时解决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问题。
二、现状分析
(一)地理位置重要
红旗街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机关所在地,是全区的政治中心,新洲的“长安街”,其文明程度的高低代表着新洲的形象,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二)单位和个体户集中
红旗街全长约1000米,共有203家单位和门店。其中,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15家,个体门店188户(其中,单位出租的门店107户,私人所有的门店81户)。
(三)整治难度较大
比较集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6个:
1、幼儿园和防疫站一带以及阜财门一带两个地段出店经营的问题和乱搭乱盖的问题。
2、幼儿园门口幼儿上学、放学时段自行车乱停乱放的问题。
3、红旗广场和新洲酒店及部分单位出租门面空调外置机的整治问题(两边都有门面,中间没有空档)的问题。
4、由于党政机关集中,拉横幅后遗留的残线残物悬挂在树上严重影响街面美观的问题。
5、沿线墙上、电线杆上用油漆写的电话号码难去掉的问题。
6、由于党政机关、餐馆集中,机动车辆沿途停放严重影响路面秩序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红旗街争创“市民满意路”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争创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洪保平任组长,区行政学校党委书记、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朱癸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谢友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周年松,区编委办主任温新建为成员。
2、迅速摸清情况。由领导小组成员到实地查看,针对红旗街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工作方案。
3、制定工作方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领导要求,制定《关于红旗街争创“市民满意路”的工作方案》。
4、召开工作会议。
(1)确定创建目标。按照《争创“市民满意路”活动检查评分标准》,通过扎实的争创工作,把红旗街真正建成“市民满意路”,甚至成为整个邾城地区的“示范路”、“标杆路”。通过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红旗街的创建水平。同时,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
(2)确定工作职责。根据区文明委《关于区领导和部门包街责任分工及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活动的方案》的要求,红旗街包街责任单位为:区委组织部。包街参与单位为:区委党校、区委老干部局、区人事局、区编委办。“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为:区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区委老干部局、区信访局、农业局、畜牧中心、广电局、疾控中心、区直机关幼儿园、红旗社区、新华书店红旗街店、红旗广场物业中心、新洲酒店等15家单位。协同单位为:邾城街、城管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对红旗街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交通秩序、宣传发动以及“门前三包”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①组织参与单位在所包路段定人定岗定责,并切实履行职责。②定期对红旗街路段参与单位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比。③对红旗街的“门前三包”岗及其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比。④对红旗街的基础设施情况、绿化美化情况、交通秩序情况以及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解决。⑤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活动,每次活动方案及活动情况报指挥部。⑥定期向区创建指挥部反馈阶段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基础设施方面出现的问题,反馈职能部门不作为情况,反馈驻地单位“门前三包”缺失情况。
参与单位区委党校、区委老干部局、区人事局、区编委办的具体职责是:①负责督促并协助“门前三包”管理员对所包路段环境卫生、车辆停放、占道经营进行管理。②检查督促路段内“门前三包”管理员到岗履职情况,各“门前三包”岗范围内必须做到车辆乱停不超过1分钟,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及时登记牌号,报区指挥部通报,并由交警部门按交规进行处罚。乱扔纸屑、烟头、包装袋等废弃物落地不超过3分钟,无乱牵乱挂和随意晾晒,无小堆落地垃圾。③对所包路段内的清扫人员进行检查督导,保证责任区内地面干净。④对所包路段内的单位、社区的宣传发动及组织群众参与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知晓率达到100%,参与率达到80%,并不断提高。⑤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反馈有关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工作。⑥遇有突发事件除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外,还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的具体职责是:①环境卫生整洁。按规定自备废弃物容器,垃圾实行袋装化;保持责任区内清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等;保持责任区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灯饰、橱窗等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②绿化美观。门前栽植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管理符合绿化管理规定;门前做到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③门前秩序良好。门前车辆无乱停乱放,统一停放在白线圈内,车头朝路面;门前无乱堆乱放物品、乱摆摊点,无乱牵、乱挂,无出店经营。
协同单位的具体职责是:根据需要,配合责任单位、参与单位和“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3)确定责任路段、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区信访局至解放路口的督导工作,区委党校具体负责疾控中心至邾城市场入口处的督导工作,区委老干部局具体负责局机关至区信访局机关路段的督导工作,区人事局具体负责阜财门至区委老干部局路段的督导工作,区编委办具体负责区人大机关至老广电局路段的督导工作,同时,明确各路段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见附1、附2)
(4)确定值班方案。对整个红旗街争创督导值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分工不分家。值班人员不仅要负责对本单位责任路段的督导,还要负责整个红旗街的督导。(见附3)
(5)通报联系方式。将包街责任单位、参与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协同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进行汇总,并发放到包街工作领导和工作人员手中。(见附4)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上门做宣传工作。在红旗街悬挂相关宣传条幅,同时,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印制红旗街争创“市民满意路”宣传单,由督导单位责任领导或责任人分送到各自所负责路段的单位和门店,并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干部职工、居民和业主,自觉配合管理,积极主动参与创建活动。
2、设立门前三包责任岗。督导红旗街15家“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设立门前三包责任岗,并落实专人负责。
3、巡查人员挂牌上岗。按区创建指挥部的要求,督导巡查人员统一挂工作牌上岗,做到文明执法。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1、建立领导定期巡查制度。两位区领导每周到红旗街路面实地督导巡查1次,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到红旗街路面实地督导巡查2次,并提出整改意见。
2、建立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现场督导制度。按照《红旗街争创“市民满意路”包街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值班安排表》的安排,自开会之日起一周内,五家单位联合督导。一周以后,当班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天8:30分开始对红旗街整个街面进行实地督导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的建议意见。
3、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责任单位、参与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及协同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对通报问题在限期内不进行督导和解决的参与单位及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对履行工作职责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及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彰。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区创建指挥部。
4、建立月末大扫除制度。每月底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参与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干部职工,到责任地段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家园” 大扫除活动,用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
5、建立与执法部门的联系制度。加大与区城管执法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配合,争取相关单位对红旗街包街工作的支持,特别是对整治重点路段违章工作的支持。工作中做到人性化操作。针对违章行为采取拆除、搬迁等措施前,一般提前两天告知当事人,督促其自觉解决相关问题。
红旗街包街责任分解表
|
单 位 |
责 任 路 段 |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
区委组织部 |
区信访局—解放路路口 |
洪保平 |
桂华庆 黄文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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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校 |
老防疫站—邾城市场入口 |
李先胜 |
万赤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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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老干局 |
区委老干局—区信访局 |
方 华 |
邵荣松 |
|
区人事局 |
阜财门—区委老干局 |
王建国 |
章晓斌 |
|
区编办 |
区人大至老广电局 |
张儒清 |
张国新 |
